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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外交学院2022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25 22:30:23 | 一起网

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1、学校特色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首批“211工程”院校。2011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北京邮电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北邮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内具有全通信领域研究开发能力的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北京邮电大学办学特色非常突出,在信息科技领域的优势极为明显: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类学科,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获得了A+的优异成绩。在U.S.News公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计算机科学”学科排名中,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科位列全球第20名。

    学校环境幽雅,舒适便捷,文化氛围浓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通信信息类、计算机类、电子类学科国内一流,就业领域得天独厚。北邮毕业生在互联网及信息通信领域就业优势非常突出,多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随着当今社会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北邮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将更加广阔。

2、保送条件

    符合2020年中国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且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均可报名。

3、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

    (2)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人员前往澳门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试。

4、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5人(具体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招生专业均为理工类专业。考生可报考专业(类)见下表,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可根据报考生源的多少进行调整。

 专业(类)名称

包含专业

学费标准

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

学费标准为5500元人民币/学年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

经济管理试验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会计学经济学

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

    注:上述表格中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经济管理试验班均为大类招生,考生须按专业大类名称填报志愿。我校目前正在进行专业调整和归类,如届时招生专业(类)名称调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专业(类)名称为准。

5、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6、其他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2020年7月底,我校将为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高考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澳门教育部门等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7、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西土城路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沙河校区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100876

    联系部门: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蔡宇

    咨询电话:+86-10-62285045

    传真号码:+86-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bupt.edu.cn

外交学院2022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之规定,为规范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外交学院,由周恩来同志亲笔题写;英文名称为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简称CFAU。

第三条 外交学院是国家公办、外交部唯一直属、外交部和教育部两部共建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外交学院成功跻身全国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第四条 学校法定校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现有两个校区:展览馆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展览馆路校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5号院。

第五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外交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外交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条件

第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志于从事外交外事、翻译、国际问题研究、涉外法律、经济、文化交流和国际传播工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根据学校特点(毕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凡有口吃、嘶哑或有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步态异常、驼背、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

第九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十条 招生专业

第四章 报名程序

第十一条 自2021年12月27日起,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登陆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ksbm.cfa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外交学院保送生报名表》,提交后打印报名表,交至本人所在中学审核。

第十二条 各外国语中学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将其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所在中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当天,以寄件地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统一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考生请自行将材料备份,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第五章 考核录取

第十三条 本科保送生考核录取工作程序

1.材料初审:我院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举行的语文考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满分150分)和中外文面试(满分100分)。考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将依据语文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和中外文面试成绩分别划线,确定录取专业时按考试总分排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笔试成绩、语文成绩、中外文面试成绩。

4.复核审查录取资格:我院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的当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核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5.公示与录取手续: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及拟录取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和院党委审核批准,确定本科保送生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元/生。如国家调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fau.edu.cn

招生网址:zs.cfau.edu.cn

招生微信:外交学院本科招生

电子邮箱:zhshb@cf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89146832

第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为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我院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做好审核和报名工作,如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与录取相关的重大事实的或者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取消考生参与我院保送生考录的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本科保送生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一起网

第二十条 本简章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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