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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北京: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4-20 14:03:45 | 一起网

2020年关于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62号),现将2020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二)网上报名

  拟参加本次高职扩招报名者,须于10月19日8∶00至10月26日16∶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网上报名时报名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

  已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有关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62号)要求执行。

  拟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的本省户籍人员,可于网上报名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外省户籍人员前往务工或拟报考学校所在县(区)招生办领取《申请表》。按照教育部高考考生数据报送规范,报名期间报考者本人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照片信息。照片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

  报名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在陕务工情况、企业在岗职工身份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需审核的户籍信息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审核。退役军人前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退役军人身份;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前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前往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身份。县(区)招生办负责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并依据相关部门身份认定结果标记考生身份。

  各县(区)招生办要汇总辖区内通过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资格审查者的申请表,并报所属市(区)招生办备案。市(区)招生办负责将辖区内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者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有关考生的身份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合格者,取消其身份认定信息。

  二、招生章程

  各招生学校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20〕162号)精神及本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要明确办学类型、办学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证书种类、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录取规则、各类特殊人群免试招录办法、学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

  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于10月26日前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纸质招生章程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并抄送省招办。各校招生章程审核备案后,方可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三、体检

  11月4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参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4〕3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及我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各地要妥善安排体检时间,避免与招生学校组织的测试考核冲突。

  四、考试与录取

  (一)提交入学申请

  10月28日8∶30至10月30日24∶00,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考生可申请招生学校的数量不限。

  (二)测试考核

  10月31日至11月2日,招生学校对不同生源类型组织测试考核。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招生学校要做好所组织测试的成绩记录,并须在预录取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参加本校测试考生的成绩库。

  (三)预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强调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须于11月6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公示。

  预录取阶段,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注册

  招生学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1月11日17∶00。被多所招生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学校报到注册。新生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校现场确认。未在11月11日17∶00前到任何预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五)正式录取备案

  11月12日至13日,各招生学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考生到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扩招工作,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各招生学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职扩招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和规范高职扩招报名及考试录取管理,全力维护高职扩招报名及考试录取良好秩序,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切实优化办事流程。要克服畏难情绪,夯实职责分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身份认定、报名、录取等程序,按照“只用跑一次”的要求,高效开展高职扩招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切实做好考生服务,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简便、及时地办理手续。

  (三)切实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高职扩招政策的宣传,将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及时为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北京: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于2021年11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21〕1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须持北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关政策说明

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1月1日8时至4日17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时间为10月12日8时至13日17时)

网址: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本阶段考生须提交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同时需选择报名单位。考生后续报名资格确认、体检等相关事宜均由报名单位组织实施,本市学籍应届考生报名单位原则上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京外就读应届考生报名单位为户籍所在区高招办或户籍所在街道(具体由各区高招办确定)。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时间:2021年11月8日8时至11日17时

网址: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

本阶段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选报考试科目(项目)、填写个人简历等具体信息并缴费。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支付方式见附件1。

第三阶段: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由报名单位负责,主要是核验考生身份和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同时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报名单位确定。

确认要求: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往届考生还需持高中毕业证明,京外就读应届考生须持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一起网

考生完成上述三个阶段且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用于高校招生录取及录取后学籍注册,考生须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高考报名信息在报名资格确认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参加本科录取的考生还须根据拟报考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本科录取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的3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要求折算后的成绩)构成。高职(专科)录取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考生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需达到合格。不参加本科录取只参加高职(专科)录取的考生可以不报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

单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一科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两科,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根据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若只参加“高职自主招生”,请选择“单考”考试类型并选定“不参加公共文化课考试”。

(二)统考和单考的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取听说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第一次考试于2021年12月11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2年3月进行。其他外语语种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试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三)统考考生在选报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时,所选报科目须已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9年及以前的会考成绩须不低于C等级,京外高中就读考生须通过北京市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认证)方可报考。

(四)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期进行,符合条件拟报名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须选报相关项目并缴费。部分测试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考生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时须自行设定登录密码,此密码将作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志愿的登录密码,考生须牢记密码并严禁向他人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后果自负。

(六)考生报名时须首先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七)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5A级青年志愿者。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审核并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

(八)考生体检将于2022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

(九)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缴纳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高校退还。

附件1:

报名缴费标准及网上缴费支付方式

报名项目 收费标准 网上缴费
       支付方式
统考文化课(含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考试 25元/科次 微信
                支付宝
                银联         
单考公共文化课考试 75元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100元
体育专业考试 100元

附件2:

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测试安排

报名项目 准考证发放(或打印)时间 测试时间 成绩发布时间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12月19日 2022年1月7日
第一次英语听说考试 2021年12月6日 2021年12月11日 2022年1月6日
第二次英语听说考试 202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次、第二次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考生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体育专业考试 2022年4月5日 2022年4月9日 2022年4月28日

注:上述各项测试安排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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