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 23:35:40 | 一起网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20〕53号)精神,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将于5月、6月开考,具体日程如下:
| 等级性考试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8日 (星期六) | 9:00-10:00 | 化学 | |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
| 15:30-16:30 | 物理 | ||
| 5月9日 (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
| 13:00-14:00 | 地理 |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
| 合格性考试 | 5月24日(星期一) -5月31日(星期一)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技能操作测试 | |
| 6月28日 (星期一) | 9:00-10:00 | 化学 | |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
| 15:30-16:30 | 物理 | ||
| 6月29日 (星期二) | 9:00-10:00 | 历史 | |
| 13:00-14:00 | 地理 |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
| 6月30日 (星期三) | 8:00起开考 | 信息科技 | |
等级性考试和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同时进行,报名工作将于3月18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于2021年3月18日至3月25日通过学籍所在学校进行集体报名。一起网
其他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报名。考生可于3月18日10:00至3月20日15: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的“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与家长须于3月24日至3月25日(9:00至11:00,13:00至16:00)持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证件和初中毕(结)业证书[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毕(结)业证书]到报名的区招考机构办理报名报考信息的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

5月等级性考试、6月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及渠道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本市在校生在高中期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毕(结)业当年及次年有效。其他考生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在两年内可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其等级性考试成绩在其高考报名当年及次年有效;若在获得成绩两年内未报名参加统一高考,则该科目成绩无效。
2.考生报考本科院校,其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报高职(专科)院校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高考成绩。
3.本市高考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需符合拟报考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
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14号)的规定,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其他报名相关事项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1〕4号)和《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问答》。
附件
2021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区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 区 | 地址 | 咨询电话 |
| 黄浦 | 凤阳路152号 | 63271614 |
| 徐汇 | 百色支路28号 | 54361041 |
| 长宁 | 茅台路472号 | 62787558 |
| 静安 | 新丰路558号 | 62882414 |
| 虹口 | 大连西路203号 | 63061213 |
| 普陀 | 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 62601510 |
| 杨浦 | 延吉东路55号 | 55833009 |
| 闵行 | 沪光路120号 | 64921788 |
| 宝山 | 永乐路宝山7村88号 | 66593210,66593165 |
| 嘉定 | 嘉定区复华路7号东门 | 59927207 |
| 浦东新区 | 南码头路118号 | 58308120,58307991 58303406,68004482 68004487 |
| 金山 | 金山石化二村289号(南楼) | 57930151,57952056 |
| 松江 | 松江中山二路590号 | 57815945 |
| 青浦 |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2楼 | 69202913,59205052 |
| 奉贤 | 南桥镇古华路632号 | 57410586 |
| 崇明 | 崇明区城桥镇新崇北路7号 | 59623080 |
| 梅山 | 梅山总校招生办公室 | 025-86706684 |
| 大屯 | 大屯煤电集团公司招生办公室 | 0516-87275900 |
| 张家洼 |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教育处招生办公室 | 0531-76811908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兵团教育局、兵团公安局联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同时明确了新疆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及其他等各类考生报名条件。同时,细化、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名条件。
自治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为:1.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中等职业学楔含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些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为: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以上(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以上(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3.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4.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疆外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其他考生报名条件为:第一类,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经地、州、市组织部门出具批准其父母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或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手续证明);第二类,在新疆出生落户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第三类,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须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第四类,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5号)和《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新教基〔2013〕28号)执行;第五类,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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