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5 11:14:14 | 一起网
北京市从2015年开始实行新的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省级优秀学生;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一起网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高校信息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5.下列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高考招生信息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6.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高考录取分数线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有关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0〕3号)要求,现就2020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
(四)其他类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
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