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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 浙江杭州中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05 11:14:14 | 一起网

北京2015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

北京市从2015年开始实行新的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省级优秀学生;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一起网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高校信息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5.下列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高考招生信息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6.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高考录取分数线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2020年浙江杭州中考加分政策

有关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0〕3号)要求,现就2020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

  (四)其他类

  1.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的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下同);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100米与跳远,艺术类中的独奏与协奏,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如体育类与艺术类、艺术类与科技类、科技类与其他类、音乐与书法、球类与田径等)可累计加分。

  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申请和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2020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与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其中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的,其《登记表》须经市体育局审核盖章)。

  初中学校负责将本校符合上述类别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相关材料(《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汇总造册交区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由区教育部门汇总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2.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子女(带《登记表》以及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9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杭州大厦D座附近),由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见三侨考生、港澳籍考生加分审核及所需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线申请,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5.符合加分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港澳台籍考生加分申请及所需材料),由港澳事务部门和台办进行审核。

  6.符合加分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于5月18日-5月25日,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后,于5月29日前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7.符合条件的援鄂医务人员子女考生,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和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从2021年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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