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5 05:16:29 | 一起网

高考结束,6月23日起各省市陆续公布高考成绩,6月底开始志愿填报。“七分考三分报”,考生家长务必重视志愿填报,不要等到分数出来了才草率决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希望大家喜欢!
2022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由于2022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暂时未公布,我们从福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可以推算出来,2022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预计为:
请福建的考生多多留意,本日期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2022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eeafj.cn/),点击网址链接,按照系统要求,输入考生相关信息,直接登录进去,就能进行2022高考志愿填报了。

2022年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2022年福建志愿填报设置
第一条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第二条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第三条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应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2022年福建高考录取规则
第一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经省招委会、省教育厅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条 高校招生录取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第三条 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规定要求和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实际,合理安排高校录取批次。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师范类专业、部属高校师范类专业和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不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第四条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按类(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确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和军队院校招生录取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具体录取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第五条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招生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六条 我省本科批次招生原则上实施“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七条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八条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按时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我省生源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我省生源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第九条 经批准,在全国统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第十条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高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第十三条 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第十四条 各级招委会和高校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第一条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第二条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第三条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第四条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子女优待政策参照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条 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一起网
第六条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七条 符合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多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按《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2〕2号)执行。

大家知道吗?有这样一句话来形容高考志愿填报的重要性,“三分成绩,七分志愿。”志愿填写比高考本身更重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天津高考填报志愿指南,以供大家参考!
天津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天津市2022年普通高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于6月7日至10日顺利举行。全市16个考区、68个常规考点、2070个常规考场秩序井然,平稳有序;涉疫考生在重置考点平安顺利完成考试,实现了“健康高考”“平安高考”“温馨高考”“平稳高考”的目标。
1.关于强基计划校考
6月中旬至7月初,试点招生高校负责对入围强基计划考生组织考核,如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等,具体考核安排以试点招生高校最新通知为准。特别提示拟参加强基计划校考的考生,一定要在校考前完成确认。
2.关于高考成绩和分数线公布时间
预计6月25日左右,考生可通过登录招考资讯网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天津招考”等方式,查询本人高考成绩。2022年我市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将随即公布。
3.关于查阅高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高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同时,《招生章程》也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可登录高校官方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阅拟报高校的《招生章程》,为填报志愿做好准备。
关注高校招生宣传
4.用好“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
市高招办已于前期上线了“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供考生和家长们免费试用。该系统目前一直开放,希望考生朋友及家长在此期间充分使用好这个系统,让它成为精准筛选志愿的得力帮手,不需要通过社会上的高价咨询服务,就可以形成比较精准的填报方案。
5.关注高校招生宣传活动
招生高校会陆续举行招生咨询或网上直播专场。考生可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j-ksy),或者参加中国考专委组织的全国普通高考咨询指导公益活动,登录云高考公益咨询指导平台(ygk.jkzwh.com),以及登录招生高校官方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考生和家长可根据意向院校,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充分利用好优质免费咨询渠道,全面准确了解高校招生信息和招生办法。
6.积极参加模拟志愿填报演练
6月15日至16日,市高招办将面向全市考生开展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旨在帮助广大考生了解今年批次设置、熟练掌握填报流程、实战演练操作环节,为正式填报志愿做好充足准备。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模拟志愿填报演练并按时参加。
7.关注志愿填报系列指导安排
6月中旬至7月底,市高招办将联合海河传媒中心等主流媒体,开展“海河有爱、招考同行、助力津门学子腾飞”高考系列活动。走进我市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通过视频宣传,开展高校招办主任访谈等形式,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8.关于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
6月26日至30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7月29日至31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7月上旬至8月上旬,依次实施各批次院校投档录取。
最后,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们注意,除市高招办在官方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和组织的咨询服务之外,我办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编辑、发行有关高考志愿填报的辅导资料,也从未委托、组织任何个人和机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和指导等活动。请广大考生和家长重点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参与官方组织的志愿填报指导和咨询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和蒙受财产损失。
关于填报志愿流程
熟悉政策
考生家长对于本省的高考政策要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明白哪些政策非常重要,哪些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要政策当年是否有变化。像常识、动态、公示、政策等等……例如考生家长起码要知道所在省份有几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需要填报几所志愿学校,可以报考几个专业等等。
收集信息
信息和渠道的来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考生家长可以选择的权威渠道大致这么几条: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当地考试院及高校官网;高考高招类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还可以参考一些与高考相关的博客、论坛、家长圈,相互交流获得专业知识。
准确定位
定位是填报志愿中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知道,高考录取时是将一定范围的学生,按其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排位,从高到低,位次越高,被录取的机会就越大。填报志愿前考生可以根据平时成绩或模拟成绩来定位,看看自己在班、学校、区甚至整个省市所处的位置。
知己知彼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做好了定位“知己”,还要做好“知彼”的工作。“知彼”的过程就是除了政策法规之外,还有弄清各个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如学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在本省的提档线、专业线、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学科特长、就业及深造情况等等。
高考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再次核对个人填报信息
填报结束后,最好再进行检查,安全退出系统10分钟后再次登入网页,如果所填信息无误才表明志愿填报工作完成。
考生和家长在填报结束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网报密码,防止丢失和泄露。逾期不得再登录修改,不上网填报志愿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时刻保持手机通信通畅
志愿填报完,招生办和院校联系我们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手机。有时候,你的专业需要调剂等特殊情况的时候,院校会拨电话咨询,如果你的手机关机了,欠费了,或者外出旅游信号不好等情况下一直联系不上,这时为了不耽误时间(招生工作是非常繁重的)和整个录取流程,有可能就直接把你KO了。
三、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动态
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动态,每年都有填报志愿失误,没有被录取的情况,这时候要进行征集志愿。如果你一直等,没有被录取,又错过了补报的时间,那就错过该批次的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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