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0 01:31:21 | 一起网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多项招生考试资格审查通知,如青政办[2007]177号和青政[2008]181号,以及省招委、教育厅、监察厅和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2010年青海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资格审查,重点打击‘高考移民’和不符合在青报考条件的考生的行为,以确保我省招生计划的公平性。
对考生在青海的报考资格,将严格按照青教招委[2000]007号和[2006]33号文件的报考条件进行严谨核查。对于来青投资、经商人员子女的高考政策,必须严格执行,维护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资格审查工作将遵循分级管理原则,政策解释清晰,审查严格,确保所有条件符合规定,解答咨询准确无误,以实现和谐有序的招生环境。
本科第一批至专科的考生,其档案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将分别由省招办和考区招办进行审查。对于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由考区招办负责,加分名单及项目需公示10个工作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招办。对报名期间或结束后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补报时间有限制。
对于在省内中学挂名或借读的考生,将重点审查其高考资格,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所有考生信息需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认定和核查,确保无虚假信息,对违规者将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如违反报考规定,或中学、考区招办审查不严,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相关方承担。对于涉及户口迁移的考生资格审查,各地招委会需加强协作和调查。假户籍、假学籍等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和监察部门处理,涉及考生的资格将被取消,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一起网
青招委〔201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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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高考报名青海省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就读学校的证明(证明是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毕业)、家长单位证明(在青高考资格审查用)。往届生还要提供补习学校的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出具)、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档案(含报名表、资格审查表、高中学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纸介质材料等)。